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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5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1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人字〔20219 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体在岗校聘教职工

二、认定程序

初级职称由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同等会议)审议后,报人事处认定。

审议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基层单位审议、结果公示、人事处认定、结果公布等。

评审工作事项说明:评审工作组织按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办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审批表》(附件1),各单位填写《2023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以考代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

2.各单位于108日前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宋昱辉  联系电话:025-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审批表

22022年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3915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