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不断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发展潜力和创新活力。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实施办法》(校人字[2021]27号)要求,现将2021年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聘任制高级职称)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A轨人员(即非“准长聘”人员),已于2021年6月申报高校教师类或国防工程类高级职称,且通过了基层评审组推荐和同行专家评议、进入学科组评审阶段。
二、单位推荐指标
凡是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经基层单位考察后均可推荐至学校。其中具有副高评审权的学院,如实行基层组和学科组合并评审的,原则上按职称评审下达副高推荐指标的1/2(四舍五入)推荐聘任制副高级职称申报人。
三、评审程序
学校组织聘任制高级职称评审组,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推荐人是否达到聘任资格进行表决,不设淘汰指标,被推荐人所获同意票数达到参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为有效。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审议者,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填写《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附件1);
2、基层单位填写《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
3、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szb@nuaa.edu.cn。
附件:1.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2.聘任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