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我校师资引聘原则进一步论证年度师资引聘计划,编制学院学科建设方案和规划,完善人才引聘制度体系,立足学科特点制定科学精细的评聘标准与聘用程序,形成详细的论证报告,经学校评审后下放讲师引聘权。
二、时间安排
10月30日前 学院提交讲师引聘自主权制度准备和工作方案
11月中旬 学校组织讲师引聘自主权方案汇报评审会
11月25日前 学院根据评审意见,修正完善方案
11月30日前 学校下放讲师引聘自主权
三、材料说明
1.尚未取得引聘自主权的学院或学科均需提交师资引聘方案,包括选聘条件、引聘流程、监督机制等。(如引聘业务条件涉及论文分区、分类,须提供对应的期刊列表)
2.综改学院和专项试点学院申请讲师引聘权,需提交材料,可不汇报;其他学院均需参加汇报评审。
3.已取得引聘自主权的非综改学院和专项试点学院,简要汇报实施方案和工作成效(如有难点问题也可反馈)。
纸质材料交至本部行政楼510或江宁师生服务大厅,电子材料发至rck@nuaa.edu.cn
四、要点提醒
1.引聘本科非211人员,需要对应聘人才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进行充分论证,在引聘时附加推荐报告。
2.本校毕业博士选留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谈静艳 电话:84895923
人才科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