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9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标准
1、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拔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拔付30%。
(四)推荐名额
第二层次6个,第三层次1个。各单位每层次限报1人。
二、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为获得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结题验收围绕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三)逾期不能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的应说明理由,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省人才办,最多可延期1年。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
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附件暂不提交,校内评审后另行通知。
(二)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如下: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3);
2、《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 “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
3、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附件暂不提交,校内评审后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和验收工作,并请于3月14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szb@nuaa.edu.cn。
联系人:周敏洁 联系电话:15805180509
附件: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4、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