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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职员晋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0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878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机关党委: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近期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职员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学校《职员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字〔201530号)的精神,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遵循“德才兼备、重在实绩、兼顾年资、择优选拔、总量控制”的原则,体现“业绩激励”和“年功积累”,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二、申报人员范围

已纳入学校职员体系管理的在职在岗人员,名单详见《关于纳入职员管理人员名单的通知》(校人字〔20192号)。

三、申报条件

2019年度职员晋升应满足学校《职员聘任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的要求,现将申报条件摘录如下:

1.申报五级职员岗位

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工作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校改革发展事业中有较突出贡献和业绩;任六级职员满10年并在此期间至少2次年度考核优秀。

2.申报六级职员岗位

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一定的工作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校改革发展事业中有所贡献并取得较好业绩;任七级职员满8年并在此期间至少2次年度考核优秀。

3.申报七级职员岗位

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研究能力、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技能,在学校改革发展事业中有所贡献并取得较好业绩;任八级职员满5年并在此期间至少1次年度考核优秀。

4.申报八级职员岗位

应具备基本的工作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现代办公技能,在学校改革发展事业中有所贡献并取得较好业绩;任九级职员满3

四、推荐名额

1.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可推荐参加五级或六级职员评定的名额为1个,可推荐参加七级职员评定的名额为1个,可推荐参加八级职员评定的名额为1个。

2.机关党委可推荐参加五级或六级职员评定的名额为8个,可推荐参加七级职员评定的名额为2个,可推荐参加八级职员评定的名额为2个。

五、工作程序

职员晋升工作的程序由基层单位考核推荐、学校评审组评议、学校评定三个环节组成。

1.基层单位考核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在基层单位。

各基层单位职员聘任工作小组组织评审,按照可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晋升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将《申报表》、《汇总表》报学校职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高级人才办),并将电子版发至renshike@nuaa.edu.cn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各部、处、办职员晋升的考核推荐工作。

2.学校评审组评议

学校根据各基层单位推荐人数、申报职员职级设立若干评审组,评审组由相关部门、学院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各评审组根据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结合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半数为有效,若获得过半数票的人数超过规定指标时,以得票多的入选。

各评审组按照各级职员晋升指标等额提出人选名单,报学校职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评定。

3.学校评定

学校职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选名单,研究确定拟晋升人选,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确认。

六、时间安排

1.基层单位考核推荐:410日至415

2.学校评审组评议:416日至423

3.学校评定:424日至430

七、相关说明

1.鉴于学校首次组织职员晋升,充分考虑人员实际情况,对“申报条件”中的任职年限作以下补充:由原非领导职务人员转为职员的,任职年限从相应职务任职时间起计算;退出现职领导岗位人员转为职员的,任职年限从相应领导职务任职时间起计算。任职年限按足数计算,计算时间截至2019630日。

2.《职员聘任管理办法》发布之日(20151228日)前,获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八级、九级职员,直接认定为七级职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12年的八级职员,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16年的九级职员,并且在此期间至少2次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申报六级职员。此类人员不占用各基层单位的推荐名额。

3.《职员聘任管理办法》发布之日(20151228日)前,获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九级职员,直接认定为八级职员。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满20年,并且在此期间至少1次年度考核优秀,可以申报七级职员。此类人员不占用各基层单位的推荐名额。

4.军队转业的团级干部,直接认定为七级职员。

5.目前参照副科级兑现绩效津贴的九级职员,直接认定为八级职员。

6.今后因任期届满、年龄到期或工作需要,拟退出领导岗位的现职领导人员转为职员时,可以申报高一级职员。此类人员的职级晋升工作由组织部负责实施。

7.学校自20191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现行岗位津贴标准体系与《二级单位绩效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党字〔201862号)不一致的,以“指导意见”为准。

8.近五年内,工作中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重大问题的;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工作中出现影响校园稳定重大问题的;个人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职员职级晋升汇总表

3.职员申报条件代码目录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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