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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时间:2019-04-02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7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师﹝20193号),我校共有3人入选“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3人入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根据教育厅要求,现将2019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为20194月至20224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5号)要求,各类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变更工作高校,取消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资格。

二、各学院要组织培养对象研究制订3年培养计划,认真填写《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填写至第七项,一式三份)。

三、每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8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科研和教学项目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进修、出版学术专著等,不得用于发放生活津贴。培养对象在“青蓝工程”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 字样(英文翻译:sponsored by Qing Lan Project)。

四、请于2019510日将培养对象的目标责任书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发送电子至szb@nuaa.edu.cn

联系人:周敏洁         电话:84892739 

 

 

附件:

12019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单(南航)

22019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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