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暑假将至,为便于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特作如下提示:
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均需履行审批手续。登记备案人员指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享受处级待遇人员)、离退休享受司局级待遇人员、涉密人员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人员等。
根据规定,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较为复杂,需要多个单位专人审批。请拟于假期因私出国(境)的相关人员于放假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暑假期间审批延迟而影响您的出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