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选拔暂行规定》(校人字〔2006〕24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选拔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选派教师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可参加选拔),年龄不超过45岁; 2.选派教师近两年主讲课程必须通过学校课堂教学评估,且结果为良好以上; 3.选派教师应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良好的口语交流能力。学校将根据需要组织外语测试,对于有TOFEL、GRE、IELTS、PETS-5等成绩的教师,学校将优先选派; 4.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应是所在学院本科、研究生的主干课程,或为我校特色性课程; 5.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需要,学校优先选派计划开设“双语教学”课程和承担国际教育学院教学任务较多的教师; 6.近五年来已由学校资助派出进修的教师此次不再选派。已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的人员,如同时入选学校“双语教学”出国进修项目,须优先执行“全额资助项目”。 二、选派及推荐名额 学校今年拟选派15名左右教师出国进修,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其他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 三、选派程序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双语教学教师出国进修申请表》(附件1); 2. 各学院按照选拔程序选拔和推荐候选人,有条件的学院应以双语教学形式公开选拔; 3. 各单位将选拔推荐人选经学院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 4.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派出教师人选。 四、派出方式 今年学校仍将采取集中派出为主的方式。 五、培训期限及派出时间 培训期限为3个月左右,集中方式派出进修的教师拟在2010年11-12月派出,个人联系方式派出进修的教师拟在年内派出。 六、被选派的教师学成后要按期回校工作,在国外学习期间应定期向所在学院领导汇报学习情况,回校后将总结报告报所在单位和人事处。 七、被选派教师回国后须在一年内开出1-2门双语教学课程。学校将加强双语教学工作的检查力度,组织双语教学授课竞赛,对开展双语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 八、派出教师出国进修期间的工资、津贴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南京航空航天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校人字[2010]4号)中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于 联系人:华启蔚 李磊 联系电话:8489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