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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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前后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手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09-06-04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73

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便于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特作如下提示:

凡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均需履行审批手续。登记备案人员指副处级以上干部(含享受处级待遇人员)、离退休享受司局级待遇人员、涉密人员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人员等。

根据规定,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应经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亲笔审批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请相关单位严格、规范审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办理因私出国(境)的单位意见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凡不符合有关手续和审批程序的,人事处将不予办理。

由于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需要多个单位(部门)协同办理,请拟于假期因私出国(境)的相关人员于放假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暑假期间审批延迟而影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