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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18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15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309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高校一线工作岗位上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获得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的人员不再参评。

二、推荐条件

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1年(含1年)以上并在我校全职工作,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留学回国后为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产业化成效显著。

(二)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三)在自然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三、表彰奖励方式和推荐名额

全省共评选50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由省政府授予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人2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金奖励(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校有1个推荐名额,请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各基层单位限报1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可进一步查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附件1)。

请各单位于821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师资办邮箱:

1.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封面推荐地区(部门)填写江苏省教育厅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纸质版。主要包括身份证明、留学回国经历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出资情况说明、工商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涉密材料应脱密处理。附件部分先行准备,暂不提交(通过评审后提交)。通过评审人员的推荐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封面注明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材料、姓名、单位、推荐地区或部门。

联系人:周敏洁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2.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3.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21818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