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博士后日常管理,做好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工作,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现对2018年3月底前进站至今未办理出站等手续的博士后人员进行集中清理,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站时间超过2年的博士后都属于超期在站,应尽快办理出站手续。
二、对于累计在站时间超过2年、不足6年(即进站时间从2014年4月至2018年3月),已达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出站要求的博士后,请于4月15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研究成果、提交出站材料,纸质材料请提交至各流动站所在学院(附件1),具体所需提交材料详见博士后网站http://bsh.nuaa.edu.cn/xglc/list.htm。如需延期,请填写延期出站申请表(附件2、3),经本人签字、导师同意、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三、对于累计时间超过6年,且未满6.5年的博士后(即进站时间为2013年12月-2014年3月),如已达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的出站要求,但因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或其他重大项目或其他原因而延迟出站的,一次性申请集中办理出站手续。以后累计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将按退站处理。请申请办理出站的博士后务必于3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各流动站所在学院:a、《博士后出站申请报告》(附件4为模板,供参考),本人签名,合作导师签署“同意出站”的意见并签名,流动站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b、相关成果证明,例如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或其他重大项目等证明,专利授权证书、论文首页等。
注:上诉第3条情况,我办将统一向江苏省人社厅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申请为博士后办理网上解锁手续。解锁成功后,博士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出站程序。逾期将按退站处理。
附件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全职博后).docx
附件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非全职).docx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