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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开始申报

时间:2019-08-27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2326

为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实施效果,吸引更多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回国)工作,全国博管会办公室继续开展2019年第三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一、项目介绍

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用于资助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工作。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博士后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2019年度拟进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或20181216日后进站的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3、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

4、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5、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6、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7、博士学位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8、非英语国家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9、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

10、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19913日前登陆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 有效身份证

  2. 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 《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2、将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按要求于2019914日前报送至学校博管办(明故宫校区行政楼522室)。

3、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在纸质《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推荐意见,并于914日登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同时在线生成《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与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4、获选结果公布

2019年(第三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选结果拟于11月公布。

 

南航博管办

201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