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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201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9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329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社局《 关于开展南京市201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76号)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学士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

2.201711日后到我校全职工作,依法参保并纳税;

3.已经入选2018年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二、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南京市“4+4+1”主导产业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即新型电子信息、绿色智能汽车、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与节能环保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和科技服务、文旅健康、现代物流与高端商务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及人工智能、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

三、申报类别

根据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科技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及用人单位的技术保障能力等,资助项目分为A类(重点项目)、B类(优秀项目)和C类(一般项目)。

1. A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际领先水平的引领性项目。

2. B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市级及以上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和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3. C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某一技术领域的项目研发,项目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明显科技创新性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预期。

四、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给予A类项目10万元人民币、B类项目5万元人民币和C类项目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

同一人员、同一项目涉及南京市同类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生活服务。入选A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申办南京人才居住证B证;入选B类、C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申办南京人才居住证A证。凭证享受南京人才居住证相关服务,在落户、安居、医疗、社保、子女就读等方面得到便利服务。 

(三)出入境便利。入选项目的外籍留学人员可享受南京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绿色通道,为其简化手续、缩短时限,符合条件的,可办理人才(R字)签证,入境后办理最长5年居留许可。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其中,附件证明材料包括: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申报人半身电子照片);2. 留学证明(①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3. 背景材料(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任职经历等)。

2. 申请汇总表(附件2)。请各学院汇总,并排序推荐。

(二)报送要求。

1.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申报公函、申报情况汇总表另附。申报材料一式七份,装入1个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A4纸打印张贴标明(可用《申报表》封面):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专业领域、初审部门等。

2. 电子版材料要求:报送申报书及所有附件电子文档。每个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姓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方式命名。

请于2019716日中午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联系人:周敏洁                   电话:84892739

邮箱:szb@nuaa.edu.cn

 

附件:1. 南京市201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

         2. 南京市201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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