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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27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2108


各有关单位: 

2019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校人字〔2015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做好2019年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权限 

基层单位评审: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其中,学校机关党委负责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学院(基层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申报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学生处负责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评审。

二、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事项包括: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推荐前材料公示、推荐指标下达、基层评审组评议推荐及结果公示、人事处审定、结果公布等。具体工作流程参照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办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如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或撤销其任职资格;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严格规范申报材料,申请人提交的学术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论文、论著应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在增(专)刊、内刊、论文集上的论著不作为有效申报材料,申报人须为论文第一作者,在我校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南航应为第一作者单位。教学和科技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通过鉴定、评奖、获得授权、被他人引用、已经正式结题的;科研经费均为实际学校到款;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上一年1231日。

3.加强材料公开,强化公示环节,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须集中公示,公示时间和地点需对外公开,接受教师监督。

四、时间安排 

627日,发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 

71日,各单位将基本情况表(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73日,人事处确定各单位有效申报人数并下达指标;

75日,各单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与公示;

78日,各单位完成评审,进行结果公示,同时将申报人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712日,完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五、其他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申报表格见专栏。评审费每人200元。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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