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师资引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15年起我校新进讲师岗位人员实行“非升即走”,采用预聘制、暂不进入事业编制,为了帮助预聘制人员及所在单位更好地评估业绩状态,并安排好剩余聘期的工作,现对2015年来校的预聘制人员开展业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成果期限
本次评估对象为2015年来校工作的受聘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其中已晋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再此次评估范围。
评估有效成果为来校工作后取得且以我校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二、评估流程
1.基层评估
评估对象(名单见附件1)如实填写《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业绩评估表》(附件2)和《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评估业绩汇总表》(附件3),连同附件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党政办公室汇总、审核。
评估对象所在单位依据学校相应序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务条件,组织专家对评估对象进行学术评估,结合评估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以及对专业、学科及学院工作贡献等,确定评估结果,报送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学校审核
学校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评估对象所在单位。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综合楼512室):
1.《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评估表》;
2.《教师岗位预聘制人员工作评估业绩汇总表》(仅电子版);
3.附件材料,主要包括: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教材版权页、前言、目录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附目录并标注页码,并按顺序装订好)。其中检索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4.评估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入材料袋,并贴统一封面(附件4)。电子档请发送至szb@nuaa.edu.cn。
四、联系方式
电话:84892739
地址:综合楼512室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8年11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