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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长空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3来源:人事处官网点击:288

 

各有关单位:
根据《 “长空学者”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5号)、《<“长空学者”计划实施暂行办法>补充细则》(校人字〔2018〕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长空学者”的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针对校内外公开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长空英才”申报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自申报当年11日算起)。
2.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术构想,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学术成果得到广泛认可。
3. 具备在长空英才岗位聘期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组部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潜力;原则上申请者应已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或省部级人才计划。
(二) “长空之星”申报条件
1. 博士毕业两年以上,至少有一年以上在海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学术研究经历,副高以上岗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自申报当年11日算起)。
2. 具有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大学术发展潜力,是所从事学科领域中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3. 具备在长空之星岗位聘期内入选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的潜力。
(三)按照各类国家级人才申报年龄限制,结合聘期管理,对于特别优秀的申报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反映个人学术业绩与成果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空学者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条件及发展潜力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遴选。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专家遴选委员会根据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公开答辩情况,提出选聘意见。
4.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5.聘任。签订培养协议和工作目标任务书。
已入选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中组部青年千人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者,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直接入选长空英才计划;已通过上述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函评、进入会评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直接入选长空之星计划。
三、遴选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8日前请各学院将本次拟推荐申报长空学者”人员的以下材料报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综合楼510室),同时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rencai@nuaa.edu.cn  
(1)《长空学者”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1);   
(2)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请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整理:
1) 附件材料封面和目录(须标注页码);
2) 重要科研获奖、承担主要科研项目、所获专利情况等证明材料;
 3) 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4) 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5) 其他证明材料。国内外重要学术兼职证明,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学院2018年度“长空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请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书内容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按学校有关保密制度执行。   
22018年6月18日前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委员会评审。 
32018年6月30日完成“长空学者”聘任和协议签订工作。
  
联 系 人:赵海燕,张丽娜
联系电话:84895923,84892461
电子邮箱:rencai@nuaa.edu.cn 
  
            2. 2018年度“长空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8年5月23日